香港人使用電子支付的普及率越來越高,連政府的消費卷也是經過電子錢包派發。日前PayMe更新條款30日內未使用的帳户可被暫停,而90日未使用可被終止。
日前匯豐旗下的電子錢包PayMe修訂條款及細則,於第13項「暫停使用PayMe」更新一條細則,指出若連續30天未於PayMe上發送和收取款項,公司可立即暫停用戶所使用的帳户而毋須事先通知。暫停使用期間,將無法使用 PayMe 進行交易。於第14項「停止使用 PayMe」則加上若連續 90 天沒有使用PayMe錢包,將會可以可立即終止閣下使用而毋須事先通知。
客戶被停止使用帳户後,PayMe內的資金會轉帳至賬户連接的其中一個銀行户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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